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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2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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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玉山
在公交站点等车,看到站牌附近有休闲长凳,想着坐着歇歇。哪曾想,好好的长凳上竟然有一些污浊的痕迹,别说是坐,单是看,就很恶心。 客观地说,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市容市貌有了明显提高,道路更加宽畅了,小区更加整洁了,宜居城市的特点日趋明显。可是,在环境改变的同时,我们一些市民的自律意识却停滞不前。具体表现在有的市民不懂得珍惜整洁的环境,只图自己方便,而没有考虑整体利益。公交站牌前方便乘客小憩的长凳上面脏乎乎的,不乏污物,有的甚至被人为地损坏。另外,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等不良习惯,也破坏了整洁的环境,很不文明。 提高自律意识,必须从改掉不良习惯入手。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市民要有城市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我们的行为举止与城市紧密相联。我们花费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才使得城市环境趋于整洁,我们每一个市民都应该倍加珍惜,不应该随意破坏。细节小事在一定程度上更能反映出一个人、一个城市的文明。作为市民,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一个整洁的宜居城市,最大的受益者是我们自己。大家都应自觉地把城市的形象荣誉放在第一位,提高自律意识,努力改掉自己的一些不良习惯,处处以文明市民的标准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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