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日讯(记者 刘红杰 通讯员 李汝震) 为积极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进一步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排污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济南市政府统一部署,1月30日至2月1日,市环保局会同市经信委、市政公用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大气污染源进行现场检查。 联合执法组对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山钢集团济南分公司、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北郊热电厂等15家企业的限产限排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防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现场检查,山钢集团济南分公司、济南庚辰钢铁有限公司、山东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限产限排企业,严格落实了限产限排和临时停产的措施。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北郊热电厂、明湖热电厂,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浆水泉热源厂等5家重点大气排污企业,能够做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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