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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严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
207家单位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 2013年0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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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2月3日讯(通讯员 杜丽娜 记者 崔维成) 本报2月1日C07版报道了《低标价高结算欺诈消费者》的文章后,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春节将至,枣庄市物价局开展了物价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单位207家,尚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据介绍,此次检查重点加强对粮油、液化气、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特别是基本蔬菜品种,以及居民日常消费特色食品的市场及价格动态监测、跟踪分析,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同时加强交通、旅游等价格检查。春节期间,将组织人员,重点开展对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检查和巡查,严厉打击春运期间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收费站口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做好春节期间免收通行费的政策公示,加强公路收费监管,坚决制止违规收费行为。
  此外,还重点检查规模较大的连锁超市、百货商店、购物中心等商贸零售企业,严肃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违法行为,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单位207家。从检查的情况看,市场总体供应充足,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春节期间,物价部门举报电话12358将保持24小时畅通,解答市民价格咨询。
□相关链接:
  滕州市一市民在超市购买商品时,发现超市内标签价格与结算价格不相符合,涉嫌欺诈。滕州市物价局接到举报后检查发现,该超市多个商品在销售中存在“低标价、高结算”等价格欺诈行为。按照《价格法》和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滕州市物价局对其作出警告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现在已经要求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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