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照文艺奖”正式设立,共13个类别,104个奖项 |
| 拍一部电影或得奖金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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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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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8日讯(记者 张永斌) 日照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日照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设立“日照文艺奖”,以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文艺创作。记者了解到,“日照文艺奖”共分13个类别,104个奖项,奖金最高为10万元。 “日照文艺奖”设文艺作品奖和文艺突出贡献奖。凡日照市内(包括国家、省属驻日照单位)个人和集体创作、发表、制作、生产和演出的文艺作品成果,包括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含动漫创意)、书法、摄影、电影、电视、民间文艺和文艺评论等12个门类均可申报参加文艺作品奖的评奖。 文艺突出贡献奖则对日照市内(包括国家、省属驻日照单位)在文学艺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艺术精湛、德高望重的老文艺家和社会知名、德艺双馨、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文艺家进行表彰奖励。 “日照文艺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评奖按照申报、初评、终评和公示等程序进行,评委会下设专业评奖委员会对参选作品提出评审意见,由评委会做出终评决定。各文艺门类的评奖标准细则,另行颁布。评委会将代表市委、市政府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 记者注意到,“日照文艺奖”共分13个类别,104个奖项,奖金从0.5万元至10万元不等,其中电影类别和电视类别奖励标准最高。 电影2部,每部奖励10万元;微电影5部,每部奖励1万元;电视剧1部,每部奖励10万元;电视文艺、电视纪录片各2部,每部奖励2万元。 “日照文艺奖”下设了民间文艺类别。18日,日照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邢葆东表示,“日照文艺奖”覆盖面广,如同给日照文艺界注入了兴奋剂。这次评选必将促进日照文艺做好、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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