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2月18日讯(记者 孔红星 通讯员 孔祥学 实习生 牛冠捷) 为弥补自己经营企业资金上的不足,一位企业的法人代表,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利用客户预存的货款偿还自己的债务,结果东窗事发落入法网。 据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12年在滕州市注册了某矿山配件公司,对外销售矿山配件。由于公司刚起步,需大量的资金用于周转。张某便向银行、私人借款,但由于公司日常营业额、利润不大,造成公司资金链条断裂。 为维持公司正常运营,张某竟打起客户预付款的主意,对签订合同的客户采取预付货款、延迟发货,从中打时间差的方式,利用客户的预付款支付自己的债务。2012年6月份,张某在利用客户的20万元预付货款偿还债务后,由于银行贷款没有及时审批下来,致使他的计划落空。 原本可以正常交货的定单,却因无钱进货致使合同一拖再拖,由于无力支付违约金,张某竟关门逃跑。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接到受害人报警后,将张某列为公安部上网逃犯,今年2月张某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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