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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者异地就医可联网结算
在61家医院就医 出院就报销
  • 2013年0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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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2月18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刘凯) 滕州市2013年启动了滕州市参保人员赴济南、青岛等七地市61家定点医院,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联网即时结算试运行工作。截止到目前,滕州市已有76名参保人员享受到了这种便捷的结算方式。
  据介绍,启动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之后,滕州参保患者在异地出院时,按照全省统一的医保报销比例和规定,只支付需个人负担部分费用,无需全额垫支后再回当地报销。此结算模式实施后,不仅为参保病人看病结算提供了方便,而且减轻了因垫付住院押金产生的经济负担。
  按照原报销模式,参保人员转往山东省立医院等异地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住院发票等资料,回滕州市医保处报销,而且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在出院后两周左右的时间才能拿到。据滕州市医保办工作人员阎吉延介绍,原来从医保处受理到参保人员最后领到报销款最快需一个月左右。而实现联网结算之后,医保病人在办理转院手续时,滕州市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山东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信息管理平台”向病人出具“山东省异地就医备案表”,参保人员持备案表、医保证、身份证到异地联网医院住院时,只需向异地医院医保办提供表,在出院时便可享受到当场报销。
  目前,包括济南、青岛、潍坊、淄博、烟台、济宁、泰安七地市61家医院,开通实行了参保病人异地联网即时结算。其中济南市包括山东省立医院、齐鲁医院、省肿瘤医院等23家三级综合性医院,均纳入联网即时结算定点范围。滕州市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赴七地市61家医院异地就医,均可实现在异地医院联网即时结算。今后将逐步延伸扩展更多的地市及定点医院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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