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4日讯(记者 赵磊 通讯员 刘孝勇 李涛贤)42岁的男子徐某在滨海经济开发区一家饭店内实施盗窃,正当他得手后准备离去时,却恰遇外出归来的饭店老板。盗贼手持砖头拍在老板头上,饭店老板仍死死拖住盗贼将其制服。24日,记者获悉,目前嫌犯徐某已经被滨海警方依法刑拘。 42岁的徐某曾经两次因为盗窃被判入狱,但他仍然不知悔改。2013年2月11日夜,正值农历蛇年大年初二的晚上,缺钱的徐某再次实施了盗窃,他把目标选在了开发区央子街道某村村北的一家饭店。而当他盗窃了三百多元得手走出饭店后,正巧碰见外出归来的饭店老板。为了逃跑,他随手拿起地上一块砖头狠狠地拍在了饭店老板的头上,但饭店老板还是死死拖住了他,经过一番搏斗,终于将他摁在了地上。 2月11日晚上9点半,潍坊滨海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警。只听见电话那边的声音非常嘈杂,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传了过来:“在开发区央子街道某村村北的饭店旁,我抓住了一个小偷,并且他还把我打伤了,你们快点过来吧!”值班民警放下电话后,立即调度夜间巡逻执勤组民警赶往现场。 正在现场附近巡逻的民警没用了两分钟就赶到了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已有许多群众聚集,其中有一个男子被摁在了地上,旁边有个拿着袋子的中年男子,头上依稀还能看见血迹,中年男子指着地上的那个人对民警说:“就是他去我家偷的钱,逃跑时被我抓住了,他还用砖头砸了我头部好几下,他是央子街道的,姓徐。”然后,又指着手里的袋子说:“他偷的钱就在这袋子里面。”在饭店的南边,民警发现有一辆黄色的女式弯梁自行车,经调查,自行车正是徐某的作案工具。勘查完现场后,民警把徐某带回了刑警大队。 据徐某交待:他已经42岁,结婚后有了一个孩子。2008年12月,徐某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2011年5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12年10月份,徐某出狱后,徐某的妻子和他离了婚,带着孩子远走他乡。 2月24日,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
警方勘查作案现场。 嫌犯就是在这里被饭店老板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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