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崔岩 实习生 王庆珍) 春节前,一辆黑色越野车撞倒一辆电动自行车后逃逸,电动车车主受伤。结果还没出正月十五,就被槐荫交警锁定,并传唤到案。 2月4日晚上,槐荫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槐荫区济齐路刘庄村前,一辆黑色越野车撞倒一电动自行车,并将电动自行车拖出二十多米,电动车车主受伤,越野车逃逸。 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一面组织抢救伤者,一面调查取证。 很快,民警在现场调查取证中获取了两条重要线索:一是肇事车辆前保险杠部分碎片;二是由一目击证人提供的越野车车辆信息,根据取得的这两条重要线索,民警兵分两路开展侦察工作。 然而,侦破工作进行了十余天,因节日期间,部分经营商户关门监控失效,无法确定车辆类型。 2月18日,经民警耐心排查,终于确定了肇事车辆的类型为“吉奥”牌越野车,当天便调取了济南市所有“吉奥”牌越野车的信息。经排查,在12辆较大嫌疑车辆中,其中一辆车号牌与目击证人提供的相似!民警很快锁定该车就是肇事逃逸车辆,其车辆前保险杠损坏的部位,与现场掉落的碎片痕迹吻合。 民警立即传唤车主宗某,宗某称朋友范某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 随后,民警传唤范某,范某在证据面前对驾车肇事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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