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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贩卖烟花爆竹老汉赔了钱还被拘留
  • 2013年0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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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5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庞尊玺) 岚山区一老汉本想倒卖点烟花爆竹挣点闲钱,结果不但赔了本钱,自己还被行政拘留十日。
  2月17日下午4点多,正在巡逻的治安大队民警在圣岚东路官草汪路段,发现一名骑电动三轮车的老汉比较可疑,电动三轮车上用布裹得严严实实,而且老汉见到民警神色很慌张。
  民警上前盘查,发现电动三轮车上所载物品为烟花爆竹,大多都是没有防伪标志、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名称的劣质产品。
  经审查,男子秦某是岚山区碑廓镇人,今年已经60多岁了。据秦某交代,2月15日下午6点多钟,他经过碑廓镇大朱曹村南边大桥时,看到有一辆三轮车经过,开得很慢。他看到车上拉着几箱鞭炮和烟花,于是和司机交谈了几句,看出司机有尽快出货的心理,他就使劲把价格压低,花了1800元将车上的烟花爆竹买下。
  三轮车司机把货送到秦某家中,秦某准备转手出卖,赚取差价。
  2月17日,秦某用三轮电动车拉着其中一小部分烟花爆竹,到安东卫赶集,没想到被警方查住了。
  在秦某家中,民警看到,剩余的烟花爆竹被堆放在炕上,非常危险。这些劣质的烟花爆竹主要是“开心果”小烟花、大花雷、烟花棒,都是小孩子玩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
  秦某自己介绍说:“我也知道私自贩卖烟花爆竹违法,所以才在三轮车上盖布挡着,就怕被警察发现。”
  最终,民警依法将秦某非法买卖的烟花爆竹收缴,并给予违法嫌疑人秦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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