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5日讯(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王晓平) “购物抽奖”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大家也都不陌生。摸着大奖本是一件高兴的事,谁知领奖还要另外再交200元“提奖费”,这可让中奖的人心里添了堵,家住邹平的孙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 23日,孙先生从邹平县城一家商场购买了320元的物品,并参加了该商场满288.88元抽奖一次的活动。当时,摸奖的人很多,轮到孙先生时,他将发票给了工作人员后手伸到装奖箱随意摸了一张。当工作人员打开后,奖券上写着:1000元山地车一辆。孙先生以前参加过多次抽奖,但从没中过奖,因此这次能够中奖他非常兴奋。 当孙先生高兴地拿着奖卡到柜组领取山地车时,承兑部人员却说要交200元的提奖费。提奖费孙先生还是头一次听说,且摸奖告示上也没说有此项费用。孙先生和兑奖人员据理力争,兑奖人员却始终坚持“这是公司的规定,对摸到大奖的人员才有此项费用,否则奖品可以不要”。摸到的大奖岂能不要,权衡之下,孙先生先交上了200元的“提奖费”并要求兑奖人员开具了收费单据。第二天,孙先生拿着200元的收费单据以该商场收费不合理为由到邹平县消协投诉。 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该商场为了节日促销搞了这次摸奖活动,但考虑到兑现大奖对本公司的经济影响,以及中大奖人员一般可以接受以小支出换大收益的心理 ,所以就自行规定了这项专门针对中大奖人员收取的“提奖费”,没想到,这次碰上了较真的中奖人。经调解,商家退回了孙先生的200元“提奖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