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8000万元的市级专项资金,发展绿色产业、生态旅游业等 |
| 太河水库生态补偿机制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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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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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5日讯(记者 焦健) 近日,淄博市出台了《关于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实行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未来市财政每年筹集资金3000万元,建立年资金总额为8000万元的市级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发展绿色生态产业、生态旅游业等。 据介绍,太河水库大坝以上淄河流域区,包括博山区的石马、博山、池上三个镇全境及博山区源泉镇、淄川区太河镇、西河镇位于淄河与孝妇河分水岭以东的地区为生态补偿的范围,区域总面积723平方公里。生态补偿和生态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为绿色产业发展、生态旅游业发展、民生建设、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区域内发展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绿色生态林果、种苗花卉、有机特色农业,发展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有机观光农业,同时合理适度开发生态资源,完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集中力量建设旅游特色景区,鼓励建设山水、历史、文化、乡村生态文明等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和特色旅游镇、特色旅游村。 机制要求建立发展生态经济和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以2011年为基数,在保持市财政对保护区内6镇实行的转移支付和实施的其他资金扶持补助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年再筹集资金3000万元,建立年资金总额为8000万元的市级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执行期限暂定5年。淄川、博山两区也要参照淄博市做法,建立相应的区级专项配套资金,并作为市级生态补偿投入的重要参考依据。 链接 太河水库 太河水库是具有集防洪灌溉、城乡供水等综合功能的大(2)型水库,总库容1.83亿立方米,上游控制流域面积780平方公里,其中淄博境内682平方公里,是淄博市最大的水源涵养区、主要的防护林基地和中心城区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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