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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箅雨水井“坑”伤路人 |
| 事发小清河北路,伤者找不到建设单位无处索赔 | |
- 2013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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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卞女士摔伤的路段,有不少井箅子丢失,深约1米的雨水井实在“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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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片 本报记者 宋立山 实习生 周昌 24日,家住天桥区新城西苑的卞女士向本报反映,十几天前的一个晚上,她骑车经过小清河北路的一处铁路桥时,因为一组雨水井的箅子丢失,连人带车被“坑”倒,身体多处受伤,花了上千元医药费。至今没联系到责任单位的卞女士无处索赔。 骑电动车摔倒 头上缝了6针 25日上午10时许,卞女士带记者来到当晚的事故现场,现场位于标山路向东400米的小清河北路的一座铁路桥下。铁路桥共有4个桥洞,中间两个桥洞主要通行汽车,两侧副道限高2.9米,主要通行摩托车、电动车,卞女士摔伤的地方就在北侧副道的东入口。这一带的雨水井箅子8个一组,桥洞两侧入口和中间各有1组,均为钢铁材质。北侧副道东入口缺3个,中间缺5个。 卞女士说,2月13日晚,她和丈夫从娘家返回,她骑电动车走在前面,丈夫跟在后面。由于没有路灯,仅靠电动车微弱的灯光,很难完全看清前方的路况。“正骑着呢,前车轮突然陷了下去,电动车向左边猛地一歪,人就摔地上了,后来才知道是井箅子没了。” 卞女士说,她当时摔懵了,也没感到疼,闻讯赶来的儿子把她送回家后,她才发现衣服上全是血。歇了一会儿,开始感到头疼,左腿也肿胀起来。由于伤口较大,儿子又把她送往医院。“14日凌晨两点多,到了医院急诊科后,头上一共缝了6针。我现在肋骨很疼,左腿也不敢伸直,当时钱带得不多,也没拍片,不知道会不会留下后遗症。” 道路尚未交付 伤者无处索赔 “不光身体上受罪,还花了不少钱,误了不少工。”卞女士说,14日凌晨去医院花了500多元,22日去医院拆线复查加上买药,又花了500多元。春节后请了8天假,少挣了400元工资。另外,电动车也摔坏了,外胎、刹车线都要换。 “我保守算了一下,医疗费、误工费等加起来得损失将近2000元钱。”卞女士说,有关部门建好这条路就是让人走的,而且,井箅子也属于必要的市政设施,“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为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此,记者致电天桥区市政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说,辖区内市政道路的雨水井箅子通常归排水科管理,如果出现损坏,排水科应该及时修缮。但是,小清河北路比较特殊,属于目前在建尚未交付的道路,其维护管理权还没有移交到市政部门,应该由建设单位负责。“因为还没有交付,所以具体归哪个单位管,我现在也说不准。”这名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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