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6日讯(记者 徐洁) 26日,记者获悉,济南市教育局、民政局将于3月份开始对全市2012年7月1日之前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进行联合年度检审,通过检审,全市民办学校将分为示范学校、规范化学校、合格学校、不合格学校等四类,并向社会公示。 此次检审范围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非学历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通过检审,被评为示范学校、规范化学校、合格学校的,由市、县(市)区教育、民政部门按管理权限分别予以检审签章,教育部门发放年检标志。 其中,经综合评定为示范学校、规范化学校的,在进行2013年度检审时,凡无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和按时进行财务审计、报送相关年审材料并符合检审要求的,可不安排现场检查,由市、县(市)区教育、民政部门按管理权限分别予以检审签章,发放年检标志;检审结果为不合格学校的,将责令停止招生、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检审结果将于5月31日前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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