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说实行阶梯电价,那我们家有的月份用电量大,有的月份用电量小,这该怎么算?”采访中,家住圣荣小区的苏先生直到现在,对于阶梯电价如何分档仍是一头雾水。 26日,记者采访中也了解,尽管阶梯电价试行已有半年多,不少居民对于阶梯电价的计算确实不太了解。 对此,记者采访得知,为平衡季节用电差异,阶梯电价以年为周期,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2520-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8469元。使用量控式卡表结算的居民用户,以年度购电量执行上述标准。2012年按半年的用电量计算。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用户,如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费先收后返,供电公司依据省民政部门提供的在册户数,以年为周期将免费电量对应的电费统一交付省财政部门,由民政部门随低保补助一并发放。 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第一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度提高至310度,第二档电量为310度至400度,第三档仍为400度以上。 本报记者 董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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