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开发区工作日午间禁酒 |
举报查实者予以奖励,每人次1000元 | |
- 2013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2月26日讯(记者 王琳)26日记者了解到,近日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下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工作日午间无例外禁酒制度的通知,同时设立了群众举报电话,对举报查实者予以每人次1000元的奖金奖励。 根据通知要求,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含上属驻区单位)所有公务人员(含招聘人员)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或个人宴请饮酒。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制度规定,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遵守禁酒制度,抓好分管范围内禁酒制度的落实。 对于违反禁酒制度者,将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部门、单位出现违反禁酒制度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部门(单位)年内累计出现3次以上(含3次)违反禁酒制度的,年终科学发展考核降低一个档次;个人出现2次的,科级干部降级,一般干部3年内不予提拔,招聘人员予以辞退。 据介绍,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和党政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单位执行禁酒制度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同时设立举报电话(8060838)。对举报查实者予以奖励,每人次1000元,奖金由被举报者支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