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6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叶达) 26日,记者从崂山法院获悉,崂山法院小额诉讼审判法庭日前正式设立,据了解,这是青岛市法院系统首个专门的小额法庭。 据介绍,小额诉讼法庭所审理的案件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一万元以下的简易民事案件,所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除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外,当事人不得上诉。 小额诉讼案件在立案、诉讼引导、审理、财产保全、诉讼收费等方面实行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快速反应机制,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一月内审结案件。在一月内不能审结的,可区分下列情形进行处理:如因案件排期等流程管理原因导致一个月内不能审结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审限至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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