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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新避让法则”其实已使用多年
日照交警:市民觉得新鲜,缘于对避让规则不够重视本报记者徐艳
  • 2013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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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在进入路口前停车 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车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辆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本报记者 刘涛 制图
  “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我直行,你迎面而来欲左转,我先……”虽然这套车辆避让法已经实施了8年多,但在日照,由于很多车主不熟悉、不按照规定避让车辆引发的事故依然占据所有事故中很大的比例。

  交警一条微博
引发网友热议

  25日晚10点51分,日照交警微博转发的一条“车主注意啦!‘左转让右转’已废止”的博文,伴随着被称为“史上最严”新交规实施,这条“新避让法则”在众多微博的转发下,引发了网友热议。
  博文中称,“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旧法已废止,新的车辆避让法则如下:一、你和我,先要按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二、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三、我直行,你迎面而来欲左转,我先;四、我右转,你迎面而来欲左转,你先。还提到不按避让法行驶,发生事故后,不避让司机将承担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并被记3分。
  “这个是新出台的规定吗?开车到底该如何让行?不按规定避让会处罚吗?”很多网友看到该微博后,纷纷发帖求证真伪。
规则实行八年多
不少人并不重视

  为此,记者咨询了日照市交警支队,2月26日,日照市交警支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左转让右转‘法则确实已废止,但帖子内容中提到的避让法则并不是新施行的,而是从2004年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实施办法后开始使用至今。
  “之所以很多市民觉得新鲜,这也跟对避让规则不重视有关。因为它并不像闯红灯直接记分罚款一样强制车主遵守,在无信号灯的路口而是主要靠市民自觉遵守。”日照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的民警告诉记者。
  该民警说,由于有些车主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特别是在通过无信号灯路口时由于对避让法则不重视,车主任意抢行在路口交通事故中占了很大的比重。
  该民警介绍,该交通避让规则与人的视物习惯有关。一般来讲,人们更容易观察和注意到右侧的事物。为了让市民能更好的牢记,日照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的民警总结了三点简单好记的避让法则:转弯让直行、相对方向行驶右转让左转、直行时让右方道路车辆先行。
该让时候不让
出事故要负责

  对于网友提出的不按规定避让是否会被交警开罚单的疑问,日照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的民警介绍,他们交警一直遵循这四条法则处理相关的事故。
  如果由于车主不按规定避让引发事故和造成交通拥堵时,不避让的司机在事故认定中将承担较大责任,而且交警还会按照规定对司机处以20-200元的罚款,记3分的处罚。
  同时,民警也呼吁市民,不管路口有无信号灯都能按规定进行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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