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6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丁来国 郑方民) 刘先生购买的电热油汀取暖器没用几天就坏了,经工商人员调解,近日,商家同意给刘先生换货。 据介绍,家住张店的刘先生春节前在沂源县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部电热油汀,在沂源县中庄镇的老家过年时取暖用,可是没用几天,电热油汀就出现了砂眼,向外喷油等毛病,还险些伤了人。刘先生先后两次找到商家协商,要求换货,商家都以没有相同商品为由不予换货,无奈之下刘先生请工商部门协调。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到该家电商场进行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调解,商场负责人同意将刘先生的电热油汀发回厂家,给更换一台同型号的新电热油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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