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2月26日讯(记者 马明 通讯员 曹斌) 26日,记者从枣庄财政部门获悉,2013年枣庄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将全力落实财政奖补资金。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农民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资金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据了解,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覆盖面确保达到60%,争取70%(包括以往3年项目)。群众参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人数确保在70%以上。各级财政奖补资金和农民自筹的配套资金确保100%到专户。已申报获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年内能确保100%实施完工。 加强资金监管力度,适当提高奖补标准,对2013年批准的农村一事一议奖补建设示范点社区文化活动广场硬化建设项目,混凝土厚度不低于12cm,以实地验收为准,每平方米奖补标准约为25元。对2013年实施的交通建设项目,水泥道路,路宽不少于3.5米,混凝土厚度不低于15cm,以实地验收为准,每平方米奖补标准为45元。沥青路,路宽不少于3.5米,碎石、砂、粉层铺垫不低于12cm,每公里奖补标准为18.5万元(2012年平均为16.5万元)。乡村桥梁建设工程,依据交通部门验收,审计认可的决算价奖补60%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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