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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气、噪音超标将被强制报废
  • 2013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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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2月27日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丁宪忠) 今年5月1日起将实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济宁市交警支队车管部门提醒广大车主,按时到车管部门检验车辆,同时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超标排放污染物和噪音。
  该《规定》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目前,不少车主私自改装车辆,较为普遍的就是将排气筒的消音器拿掉,使得车辆噪音很大,对其他市民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济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车检科负责人表示,《规定》出台,对广大机动车所有人提出了新的要求。提醒广大车主切勿私自改装车辆,超标排放污染物和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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