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逃逸后还焚车灭迹
根据残缺的检验合格证,民警找到肇事车辆
2013年03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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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焚烧的肇事车。
     本报济宁2月28日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刘昕 黄欣欣) 驾车撞人后逃逸,因担心行迹暴露,犯罪嫌疑人张某将肇事车辆开到小山沟内焚烧,然后步行30多公里回到家中。根据肇事现场散落的物品,民警确定了肇事车辆。事发第二天,在家人的劝说下,张某到邹城市公安部门投案自首。
  2月21日早上6时30分,邹城市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在342省道张庄镇桥北村处,躺着一个老年男子,生死不明。民警赶到现场得知,伤者孙某已在送往医院的路上死亡,现场仅遗留一滩血迹、一片反光镜碎片和一张残缺不全的检验合格证。
  报案人聂女士告诉民警,她并没有看到案发时的场景,只是在早上五六点钟的时候听到狗叫。清晨一出门,就看到一位老人受伤躺在路上。
  根据现场遗留的检验合格证,民警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号牌为鲁F**68的机动三轮车。当日上午,邹城市交警部门又接到报案,在张庄镇的某个山沟内,有一辆被烧得只剩下铁架的机动三轮车。
  办案民警随即赶往小山沟,找到了燃烧的机动三轮车。由于焚烧并不彻底,办案民警可以清晰地看到车身上喷涂的号牌正是鲁F**68,确定这辆被焚烧的三轮车正是肇事车。 
  2月22日上午,肇事者张某在家人的劝说下,来到到邹城市交警大队自首。
  据张某交代,21日早上6点15分左右,他驾驶机动三轮车自西向东沿342省道行驶,突然前方有一辆车行驶过来,强烈的灯光让他有些不适应,便忙向路边避让。就在这时,他感觉自己撞上了东西,没敢下车就加速向东北方向驶去。
  为逃避责任,他将三轮车开进路边的小山沟焚烧,然后步行30多公里,回到临沂市平邑县的家中。
  回家后,他心理压力巨大,最终在家人的劝说下,到邹城市公安部门投案自首。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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