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日(通讯员 黎志超 记者 赵树行) 滨州人王某某因儿子顽劣,竟将儿子杀害并谎称自杀,滨城区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王某某的儿子小王,今年刚满13岁,王某某自小对自己的独子疼爱有加。 2012年10月份,小王因病休学。病愈之后,小王的脾气开始变得暴躁,并且产生了厌学情绪,每天在家除了看电视、睡觉,就是打骂家人、无事生非。王某某夫妇二人眼见无法管教,也是听之任之。 今年大年初二,受不了小王的软磨硬泡,王某某为儿子买回来一台电脑。电脑刚买回家,王某某夫妇就因为管教儿子的事情吵了起来,二人的表现惹怒了正在玩电脑游戏的小王,小王遂将电脑推到地上,并持铁棍将家里的窗户玻璃、电视、家具等物品通通砸碎,又欲将电脑砸毁。小王的母亲见状阻止,小王又与母亲发生了打斗,并扬言将母亲打死。当晚,小王的母亲只得回娘家暂住,以躲避儿子的纠缠。当天,折腾了半天的小王早早睡觉了,王某某则就着中午的剩饭喝了半斤白酒,想到别人的孩子都能有出息,偏偏自己的儿子如此顽劣不堪,越想越不是滋味。当天晚上十点,王某某趁小王正在睡觉之际,持一把小刀将其双腕割破,欲造成儿子自杀的假象,后看到儿子乱动,遂用枕头盖着小王的脑袋,用力将其闷死。第二天,王某某报警谎称儿子自杀,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经勘查现场,认定小王系他杀,眼看事情败露,王某某如实供认了因为儿子顽劣不堪而将其杀害的犯罪经过。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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