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赵洪璇 卓健) 因妻子与同事为工作产生矛盾,丈夫李某竟将对方打伤,结果李某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 3月1日上午11时许。淄川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龙泉镇某建陶厂门口有人斗殴。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两名男青年正在互相撕扯,民警遂上前制止住,并展开调查。 经询问,两人系龙泉镇某村村民李某和王某。王某和李某的妻子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当日上午10时许,两人因为工作问题发生矛盾,相互发生争吵,随后李某的妻子便打电话将此事告诉了李某。李某得知自己的妻子在单位被人欺负后,便来到妻子单位“兴师问罪”,见面后,李某提出让王某赔礼道歉,遭到王某拒绝,后两人撕打在一起,周围群众遂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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