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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种树,遮了邻家庄稼 |
法院调解,酌情补偿邻居500元 | |
- 2013年03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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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杨超) 方某在承包的坑塘旁种树,李某以树遮阴为由,和方某交涉。双方协商平分卖树钱后,李某没再反对。方某去世后,李某索赔无果后,起诉了方某的母亲。近日,兖州市人民法院促成双方和解,补偿李某500元。 2003年,兖州一村民方某承包了一个坑塘,承包合同约定坑岸一米以内不允许栽树。但方某在坑沿上栽种了几棵杨树。担心以后对庄稼遮阴,李某曾找方某交涉。方某口头答应双方平分卖树钱,之后李某默许了这种口头承诺。 2004年春天,方某因病去世,家里无儿无女,只剩一位老母亲。方某所种的树木越长越高,明显遮挡了李某庄稼地里的阳光。李某只好找方某的母亲协商,要求尽快伐树,并兑现平分卖树钱的诺言,但方某的母亲没有支付。 2012年10月,李某将方某的母亲告上法庭,要求按树木现在价值的一半补偿损失6000元。 兖州市人民法院核查了方某母亲的家庭情况,发现家里比较困难。兖州市人民法院为她免费指定了代理律师代理。春节期间,为老人送去了油、面,并多次上门促膝谈心,并给李某做工作减少诉求数额。 经过多次协商,李某答应只要伐掉树、给点补偿即可。方某的母亲也同意找人砍伐树,并补偿李某500元,至此持续10年的纠纷最终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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