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旷翔宇 □记者 李大鹏 报道
本报3月4日讯 4日,记者从烟台市法院工作会议上获悉,芝罘、福山、招远等地新设6处人民法庭。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尹佐海称,烟台将在芝罘、福山、招远等地新设6处人民法庭。其中,芝罘区法院将在毓璜顶、只楚和黄务街道辖区设立3处人民法庭。福山区法院将在回里和东厅新设2处人民法庭,招远市法院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设1处人民法庭。 “以后市民打官司将不用再跑远路,新设6处人民法庭将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司法为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说。 又讯 尹佐海在会议中说,烟台市中院将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诉法,建设小额速裁法庭,明确机构人员配置,按上级法院的规定,依法受理和审理案件,中院要加强对小额速裁案件的监督指导。 为贯彻实施好新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全市法院将设立小额速裁法庭。其管辖范围为城区的小额债务纠纷案件,对于乡村的小额债务纠纷案件,仍然由各派出法庭审理,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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