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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网虫”拿压岁钱扎堆网吧 |
不用身份证,开个临时帐号就能上网 | |
- 2013年03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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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下午,在文化路一家网吧上网的未成年人。
本报记者 孟凡萧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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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3月4日讯(记者 孟凡萧) 3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文化路一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有的孩子整天沉迷在网吧中。记者前去调查发现,20多名未成年人在该网吧二楼玩游戏。 3日下午2点左右,记者来到文化路的这家网吧,一进该网吧大门,就看到“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几个大字,但就在该警示标语旁边有许多未成年人在排队等候上网。 在该网吧营业厅一楼,记者发现零星几个稚嫩的面孔在玩游戏。进入该网吧二楼营业厅,几乎全都是未成年人在玩游戏,有的没有抢到机器的就站在旁边看别人玩。一有人下机,就立刻有未成年人上前去争抢机器。 “我们玩了三个多小时了,再有两个多小时就下机。”一个13岁的“小网虫”告诉记者,他们都是河东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来到此处玩游戏,家长并不知道,玩游戏所花的钱都是过年时挣的压岁钱。 记者询问他们没有身份证是如何进入网吧的,一些孩子告诉记者,网吧管理员给他们一张小纸条,上边有个编号,只要输入就能上网了,连密码都不用。 随后,记者到该网吧柜台处,手拿身份证要求网吧管理员给开户上网。但网吧管理员却说:“用身份证挺麻烦的,还是给你开个临时帐号吧。”说着就给记者一个小纸条上边有手写的几个数字。记者在网吧一台机器上输入纸条上的数字,也没有密码直接就可以上网了。 记者在城区其他网吧走访发现,鲜有上网需要身份证的网吧,而且网吧里有不少未成年人。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三十条、三十一条和三十二条明文指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对网吧经营者处以1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市民如果发现类似情况,可拨打12318对违规网吧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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