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许君丽 报 道 □通讯员 孙 鑫 林伟强
本报3月4日讯 4日,记者从威海市民政局获悉,2013年,威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分别上调。其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了600元和20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了500元和200元。 为切实保障城乡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2013年,威海市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从2012年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享受城市低保的居民每年可多领600元保障金;农村低保标准从2012年的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600元,享受农村低保的居民每人每年增加200元保障金。同时,农村五保供养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45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2700元。各级财政部门共筹集专项补助资金1.14亿元,并将会同民政部门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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