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高洪超 报道 □通讯员 解品彩 石青志 本报3月4日讯 一次小小的美甲纠纷,引发一场关于流产、永远不能当妈的官司。僵持到最后,那位自诉“永远不能当妈”的顾客放弃了7万余元的诉讼要求,接受了5000元赔偿的调解。 2011年9月2日下午1点左右,39岁的苏某到步行街某商场一美甲店做美甲,做完后,苏某认为一个图案做偏了,要求重做,双方随后发生不愉快,一度惊动派出所。营业员董某称,自己只是起身阻拦并质问苏某为什么不付款,苏某则表示自己上厕所,是董某拉扯手提包导致自己倒地,苏某当场表示自己腹痛。警察赶到后,董某带苏某到市立医院检查,检查确认苏某“可能怀孕”,除此并无其他症状。数天后苏某她再次到另一家医院检查,被告知胎儿已经停止发育,只能流产。 2012年9月初,苏某向环翠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董某支付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等26902.07元,精神抚慰金50000万元。苏某强调自己多方治疗后才好不容易怀孕,因为董某的行为造成自己流产,不仅造成了身体损害,也让她丧失了做母亲的机会。董某辩称,双方并没有肢体冲突,而且苏某当天到市立医院检查只是确认可能怀孕并没有确诊其他伤害。苏某是在4天后自己到另一家医院住院,治疗数天后再检查确认胎儿停止发育,自己决定流产的。董某认为自己与苏某流产并无任何关系。 经过去年11月、今年1月的两次开庭的当场质证,法官考虑到苏某流产可能由于年龄、胚胎发育、被告拽扯等不确定因素,不能直接认定流产系董某造成的,给双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孙某同意调解并降低价码,近日董某的美甲店一次性赔偿孙某经济损失5000元,孙某同意承担400元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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