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崔岩 实习生 杨照君 王庆珍) 妹妹无法回济南办理港澳通行证,就委托双胞胎姐姐冒名办理,结果不仅没取得证件,更是触犯了法律。4日,槐荫公安分局出入境就处理了这样一起骗领出入境证明案件。 3月4日上午,槐荫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民警在证件审核时发现,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女子张丽(化名),其本人相貌与户籍照片有一定差距。 经过再三比对,民警确认申办人的相貌和户籍照片在几个特征点上都有明显差距。民警询问申请人是否为本人办理证件时,张丽神情有些紧张地做了肯定回答。 然而,民警通过户籍查询却发现,张丽有一双胞胎姐姐名叫张梅(化名),通过查询张梅的信息,民警发现,面前的这位申请人与张丽的姐姐张梅面貌特征基本一致,民警怀疑其有冒名顶替骗取出入境证件的情况。 经进一步调查后,这名自称张丽的申请人终于说出实情,原来她是姐姐张梅,因妹妹在外地上班且工作繁忙,无法回济办理相关手续,但又急着申领港澳通行证,就多次与姐姐商量,由长相与自己酷似的姐姐冒名顶替自己办理。 经不住妹妹多次相求,张梅就答应下来,没想到在审核环节被细心的民警发现了。 据了解,张梅和张丽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鉴于其认错态度良好,教育警示作用明显,因此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民警也撤销了张丽此次申办港澳通行证的相关信息,要求其按真实身份信息重新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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