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3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济宁3月5日讯(记者 何泉峰 通讯员 芮岩) 为做好南四湖渔业养殖污染防控工作,近日,济宁市渔业部门将开展执法集中行动,对生态养殖区外逾期不拆除的养殖设施,一律予以强制拆除,并对养殖区全部进行GPS定位测量。 根据通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南四湖内的京杭运河及其坡岸两侧60米以内的水域和其他各类交通航道、水道、港口码头、通港河道及其坡岸两侧30米以内的水域,各入湖河流、湖内泄洪槽、泄洪河道等非生态养殖区水域内,从事渔业养殖生产和定置渔具捕捞作业。凡在生态养殖区以外从事渔业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需于2月底前自行将养殖设施清理完毕。 近期,渔业部门将组织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对非养殖区内的网箱、网围死角进行清理,对湖面仍残存的竹篙彻底拔除。截至目前,全市已清理网箱37885亩、网围156000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