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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将执行最低工资新标
2013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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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5日讯 烟台本月起执行省人社厅3月1日发布的月最低工资新标准,芝罘区、福山区等区市从之前的1240元上调至1380元,莱阳、海阳等县市上调至122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别调整至14.5元和12.5元。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次调整将使港城的部分低收入劳动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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