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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燃煤电厂全部执行排污新国标
  • 2013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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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3月5日讯(记者 李军) 3月4日,聊城市召开燃煤电厂贯彻实施新标准及加强环境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标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3月1日起,聊城燃煤电厂全部提前执行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烟尘浓度不得高于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煤粉锅炉氮氧化物100 mg/m3,循环流化床锅炉氮氧化物200mg/m3。
  将2013年作为环保工程建设年,对超标排污行为严加惩处,加大监管力度。对不积极上马治污设施、屡次严重超标排污的企业,加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要求企业抓好厂区环境卫生。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状物料的堆场,要建设固定的围挡或防尘网,并采取自动喷淋降尘措施。上煤、除灰等环节要密闭,进出车辆要清洗。运输灰渣的车辆要实行密闭措施,没有密闭的车辆不得驶出厂门,防止道路遗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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