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鄄城3月5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武亚非 王文威) 为了给大冬天坐月子的媳妇取暖而买了只热水袋,不料热水袋第一次使用便破裂了,导致媳妇身上30%的皮肤被烫伤。 2012年12月30日,鄄城县左营乡的韩先生到左营街一个门市部,为正坐月子的媳妇购买了一个热水袋取暖,不料,这个热水袋第一次使用就爆炸了。 “刚在热水袋里灌入热水递给我媳妇,就‘嘭’地爆炸了,水全都流到了我媳妇身上,治疗医生说,她全身烫伤面积达到了30%,现在不但生活不能自理,还不能给孩子哺乳。”提起这件事,身心受到重创的韩先生气愤不已。 将妻子送往医院后,韩先生便来到门市部要求给个说法,商家知晓后拒不承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鄄城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对事情展开调查,“出售的热水袋都没有外包装,查不到厂名、厂址,商家称从批发市场进的货。”鄄城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说,调解过程中,韩先生和商家对热水袋使用不当还是有质量问题导致爆炸相持不下,鄄城县工商局只好委托菏泽市质监所对热水袋质量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表明,热水袋质量不合格。 经多次调解,2013年3月1日终于达成协议,商家和批发商赔偿韩先生医药费等费用共计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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