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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泰山区、新泰和肥城上调120元,其他区县上调130元
  • 2013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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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3月5日讯(记者 梁敏 通讯员 吕勇) 5日,泰安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布了2013年泰安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执行最低1220元/月标准;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执行最低1080元/月标准。该标准从3月1日起执行。
  5日11时,泰安市人力资源市场定期招聘会临近尾声,大厅里求职者和招工单位开始散去,此时大厅的大屏幕上忽然发布了一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消息,不少人驻足记录,还有不少求职者返回大厅观看和咨询。
  消息显示,山东省近日发布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3月1日起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分1380元、1220元、1080元三类,平均增幅12%。泰安各县市区执行第二、第三类标准,其中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执行最低1220元/月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执行最低1080元/月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11元。
  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5日是该通知下发后的首场招聘会,看到该通知后,工作人员立刻发布到大屏幕上。“我们看到一些单位还不知道这个标准,提供的薪酬偏低,所以发布这个信息,提醒招聘单位及时调整工资,避免违规用人。同时也提醒求职者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低工资标准中涉及的职工工资,不包含单位发放的福利以及职工的加班费,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的津贴也不包含在其中。
  记者拨打了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了解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虽然从3月1日起执行,但因当月工资一般到4月初才发放,如果单位发放工资低于该标准,可向个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据了解,泰安市2012年3月份曾调整过一次,当时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50元调整为1100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800元调整为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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