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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开始
  • 2013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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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5日讯(通讯员 郝素文 王蕾 记者 张爽) 近日,滨州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合理,财务公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办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能够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引导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增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
  据了解,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县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县区教育局会同财政、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认定工作,将认定结果于当年的8月底前分别报市教育、财政、物价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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