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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心里烦闷,上街抢夺泄愤 |
| 4天作案4起,涉案财物4000余元 | |
- 2013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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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5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贾晓松) 心里郁闷竟借抢劫发泄。30岁的淄川男子王某为泄愤驾驶摩托车在大街上抢夺,四天连续作案四起,涉案财物4000余元。 2月28日上午11时,淄川的李女士正独自走在路上,一名骑银灰色踏板摩托车、戴红色头盔的男子突然从背后冲过来,抢了李女士的挎包就向前逃窜,李女士随后报警。 接到报警后,淄川公安分局刑侦十中队的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调出案发时附近的监控录像进行研究,据民警分析,嫌疑人的作案车辆系小型踏板摩托车,逃跑时对城区情况很熟悉,且逃跑路线不长,很可能是当地人作案。 3月2日上午11时30分,淄川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再次接到报警,一名孙姓女士也被一骑摩托车的男子抢了背包,该男子沿般阳路向东逃跑,指挥中心迅速指令洪山派出所民警和般阳路派出所民警追击,同时将案发情况通报便衣守候和巡逻民警,立即对案发附近的嫌疑人员实施跟踪盘查。当天上午11时40分,驾驶出租车的刑侦十中队便衣巡逻民警在将军路口发现了正向南行驶的嫌疑人踪迹,待嫌疑人行至淄川后来社区附近一处无人小路上时,民警迅速将其制服。 在审讯室里,王某对自己实施抢夺的全部罪行供认不讳。据了解,王某是一名车床工人,生活一向稳定,然而最近其母亲因生病卧床不起,他也从厂里辞了职,女友也向他提出了分手,一连串的打击让王某觉得无法承受,他便独自骑摩托车外出散心。2月28日,他在路上忽然看到李女士背着包正低头走路,想也没想就抢走了李女士的包。“我抢了之后也很害怕,并且我抢包不是为了钱,就是心里烦得难受,抢到的钱我一分也没花都在兜里,抢到的手机等我也都直接扔在路边水沟里了。”王某在看守所里说。 据了解,四天内,王某为泄愤共实施了4起抢夺犯罪,涉案金额达4000余元。截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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