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缪淑妮 □记者 李大鹏 报道
本报3月6日讯 海阳市民张小林(化名)曾犯下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主观恶性不大、悔罪态度好并积极赔偿,所以当时案件启动了平和司法程序,作了不起诉处理。可就在张小林准备重新做人时却多次遇到就业障碍,了解情况后,海阳市检察院干警帮其找到了工作。 近日,海阳市检察院控申科的干警们在走访中了解到,张小林准备重新做人时却多次遇到就业障碍,让他失去信心,从此整天游荡。控申科张亚平科长得知情况后,多次与张小林交谈,并联系一家化肥厂,为他安排了工作。 “院党组重点开展民情走访,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构建民意诉求网,实现有诉必应;一般干警建立民情台账,构建‘民困帮扶网’,实现有难必帮。”检察长王永远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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