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陶马剑义务普法24载,成普法宣传“先锋” |
| 这人:铺一条朴素普法路,只愿他人安全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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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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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任何寻求法律咨询咨询和帮助的市民,马剑都热情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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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董梦婕
在定陶县孟海镇有一名普通的教师,24年来坚持义务普法,不仅多次义务送课进校园还自筹资金开办免费法律咨询室,当群众信任的“百姓调解员”。 义务送课进校园,普法从娃娃抓起 自1989年到孟海镇中学任政治教师以来,马剑便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学的专业课里有法律课程,可能有些人觉得法律书看起来枯燥无味,但是通过它,我武装了自己,希望更多人懂法守法,远离犯罪。” 如今马剑担任孟海镇中学办公室副主任,主抓学校宣传工作,以思想品德课教学为抓手,在学生中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教育学生规范言行。 “学法要从娃娃抓起”是马剑常说的一句话。“他改变了授课方式,学生在笑声中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听他讲课简直就是一种享受。”定陶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牛玉琢老师评价说。 马剑不仅在所在中学普法,还多次到孟海镇其他中学义务普法,“马剑老师多次到我校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净化了学生的心灵,为我校依法办学夯实了基础。”定陶县孟海镇牛屯小学校长牛拥军说。
自办免费法律咨询室,帮人“撑腰” 近些年,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为更好地宣传普及法律知识,1998年,马剑在孟海镇万福大街开办了法律咨询室,在这个不足50平米的场所,他提供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出庭参加辩论等服务,远近为名。 由于平时要忙于工作,马剑的法律咨询室只在周末、节假日、饭点营业,从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出发,配合、协助法庭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马剑代理的许多案件最终都以调解结案。 “2009年时我丈夫起诉和我离婚,我不想这个家庭破裂又没办法,只好找到马剑老师请求帮助,案件管辖权移送至定陶县人民法院后,在马剑老师及法官的说服教育下,我们夫妻二人最终和好如初。”孟海镇卫生院职工张敏说。 如今,马剑在孟海镇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声望”,马剑告诉记者,义务普法之路他会一直走下去,做好群众信任的调解员和孩子们的法律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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