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3月6日讯(记者 崔如坤 通讯员 刘西磊) 只因别人说了一句“滚”,男子便酒后找人理论,并将劝架人砍成轻伤。近日,男子庞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2012年9月23日21时许,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佃户屯派出所接辖区居民马某报警称,其与本村村民庞某发生口角,其哥马某某劝架时被庞某持刀将右手砍伤,庞某逃离现场。 经鉴定,马某的伤情为轻伤。2012年11月26日晚8时许,在庞某家中将庞某抓获。经讯问,庞某对故意伤害马某致其轻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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