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鳄鱼龟充“龙龟”非法贩卖被没收
目前两只鳄鱼龟已被送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 2013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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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没收的鳄鱼龟。 本报通讯员 姚志诚 摄
  本报3月6日讯(记者 于雪莲 通讯员 赵杨 姚志诚) 3月4日,接到市民举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与市森林公安局、张店区森林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在义乌小商品城附近查获了2只被非法出售的鳄鱼龟。
  据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介绍,4日上午11点左右,他们接到市民举报,在义乌商品城附近有人正在贩卖疑似鳄鱼龟的动物。
  接到市民举报,他们立即前往调查核实。经鉴定,在售的是原产地为北美洲的鳄鱼龟。据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介绍:“2只鳄鱼龟重量均在七八斤左右。”据了解,这2只鳄鱼龟是涉案人员从北京购买的,以“龙龟”的名义出售,因售价很高,一直没有卖出去。
  因涉案人员不能提供鳄鱼龟的合法来源和经营利用许可证件,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没收了鳄鱼龟,并对涉案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被没收的2只鳄鱼龟现已送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饲养。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提醒市民,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市民再发现类似情况,可以拨打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电话2160754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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