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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夼西路纵火案有进展 |
| 三名未成年人嫌犯被批准逮捕,可能会被判重刑 | |
- 2013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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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尤译雪 孙丫雯 □记者 李大鹏 苑菲菲 报道
本报3月7日讯 震动港城的“12·31”上夼西路纵火案3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某、吕某某,因涉嫌放火罪,近日被芝罘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办案检查官认为3人虽然未成年,但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2012年12月31日凌晨1点30分许,由于当时天气较冷,3名未成年人路过上夼西路两处单元楼时,看见楼道内有堆积的杂物,便决定在这里放火取乐,结果造成3死1伤的惨案。 芝罘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某、吕某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有从轻处罚情节。但3人行为造成3死1伤,后果严重,危害到公共安全,有逮捕必要。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某、吕某某虽然是未成年人犯罪,但所犯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逃跑,有碍诉讼,有逮捕必要。近日,芝罘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3人。 □消防知识 楼梯间遇上浓烟 别从里面冲过去 火灾发生时,合适的逃生方法能够救命。 如果房间外面起火,而且火势较大,可将门缝用毛巾、棉被等封死,不断往上浇水进行冷却,防止外部火焰及烟气侵入。 如果是晚上听到报警,首先要用手背去接触房门,如果是热的,门不能打开,否则烟和火就会冲进卧室。如果房门不热,火势可能还不大。 如在楼梯间或过道上遇到浓烟时要马上停下来,千万不要试图从烟火里冲出。 如果要逃出房间,在疏散过程中,应用湿毛巾或手帕捂住嘴和鼻,防止吸入毒气。不要直立行走,要弯腰或匍匐前进。 □案件回放 上夼西路纵火案 3人死亡1人重伤 2012年12月31日凌晨1点40分左右,上夼西路197和198号单元楼突然冒出火光。当消防人员灭火后,搜救人员发现有4人晕倒在离家门口不远处的楼梯边。其中有3人是一家子,姥姥、女儿和10岁的外孙。因吸入过多浓烟,3名女性死亡,10岁的小男孩最终醒了过来,但是身受重伤。 17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案发当天落网。几天后,16岁的吕莫某和王某某先后被抓获。原来这3名犯罪嫌疑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们当天路过案发现场时,看见楼道内有堆积的杂物,便决定在这里放火取乐,结果造成3死1伤的惨案。 本报记者 李大鹏 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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