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7日讯(记者 李玉涛 通讯员 梁作升) 3月7日,记者从日照市司法局了解到,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2012年,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为抓手,带领全市区县相继建成较为规范的便民利民服务窗口。始终坚持情系弱者,不断规范法律援助行为。深入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门服务,坚持用真情、实情、体察受援人的心情,与他们交流、交心、交友,使他们真正能感受到自己得到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律保护。 为方便当事人寻求法律援助服务,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消协、民政、劳动仲裁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36个;在全市八个社会信誉度高、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在全市5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托司法所建立了法律联络站,打造了“农村一小时、城镇半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圈。全年接待法律咨询26000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38件,分别较去年增长40%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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