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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套碗”成“限塑令”盲点
质监局:小吃摊塑料袋不达标准
  • 2013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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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3月7日讯(记者 张旋) 自2008年国家出台“限塑令”,对塑料袋的生产和使用做了详细规定以来,各超市、商场也按照要求推行收费购买。7日,记者走访发现,一些路边摊点成为了“限塑令”的盲点,依旧肆意使用不合规定的塑料袋盛装食品。
  据了解,“限塑令”中规定,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必须≥0.025毫米,并且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必须标有“食品用”字样。7日,记者在市中区的几所超市内发现,大部分超市内用于食品的塑料袋上都有“QS”或“食品用”的字样。但与此同时,绝大多数的路边摊点却肆意使用不合规格的塑料袋盛装食品。
  7日,记者在市中区振兴路附近的一家卖麻辣烫的小吃店内看到,顾客的食物都被盛在一个被塑料袋套着的碗里。食物刚一出锅就被直接放在塑料袋上,热气腾腾,顾客们也吃得津津有味。对于用塑料套碗盛装食物,不少市民表示并不排斥。“在外面吃饭最大的担心就是卫生问题,套个塑料袋,觉得吃起来比较放心。”正在用餐的纪女士说。同时,记者在市中区的多家小吃店内都看到了塑料袋套碗的情景。“顾客喜欢用塑料袋套在碗上,觉得卫生,而且我们收拾起来也很方便。”一家小吃店的店主说。
  记者了解到,小吃店内使用的塑料袋大多都是在市场可以购买的普通塑料袋,厚度和质量都与正规食品袋有较大差距。一位在市中区利民路做餐点生意的店主告诉记者,他虽然不用塑料袋套碗,但是有顾客要带走食用的的话就要用到这样的塑料袋。“一般小吃店都是小号的塑料袋,大概一块五毛钱一把,一把大概四五十个左右。”计算起来,一个普通塑料袋的价格只有三分钱左右,而食品专用袋却要在一毛钱左右。在差价之下,小吃店主们的选择原因也就显而易见。
  对于这样看似“安全”、“卫生”的塑料套碗,枣庄市质监局的工作人员要警惕潜藏危险。据介绍,塑料袋分食品可用和非食品可用,而聚氯乙烯塑料袋,含有大量的稳定剂、增塑剂。遇热或接触到油脂性食品时会融入到食品中,对人体产生危害。“一般小吃摊点的塑料袋都不能达到食品级,市民食用这样的塑料袋盛装食物会存在安全隐患。”枣庄市质监局的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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