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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推诿扯皮食品安全无缝监管
  • 2013年03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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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景(3月10日摄)。本报特派记者 周青先 摄
本报特派记者 杜洪雷 邢振宇  3月10日发自北京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整合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
  “关于食品安全问题,老百姓一直诟病政府,因为食品安全管理属于典型的‘九龙治水’,管的部门太多了,可是一旦出了问题,就很难找到负责部门。”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此次关于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整合是顺应了老百姓的呼声。
  “这次整合了食品的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生产环节过去是质检部门来管理,流通环节主要是靠工商,现在都放到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汪玉凯认为这样从结构上就比较合理了,分工比较明确,有利于构建一个对食品药品安全无缝隙的监管体系。
  以曾经出现安全问题的牛奶为例,汪玉凯设想在新的监管体系下,第一个环节是农业部对牛奶源头上要把握好,从牛奶进入生产环节以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监管,牛奶到市场流通也由它来监管,一旦出了问题就找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此外,整个食品、药品的形势和安全由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评估,这属于第三方评估。评估完以后,信息再反馈给农业部门和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进行改进。这样流程就构成了一个无缝隙对食品监管的过程。
“食药一家”后,监管更专业化
  10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周文彰向记者表示,此次机构改革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实现食品安全一家说了算,不会再发生扯皮。在人员和机构设置上,周文彰建议,改革后仍需创新管理,保证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的职能有足够的机构和队伍,减少“管家务”的,增加“跑外勤”的。
  周文彰认为,此次机构改革的一大亮点就是解决了以前存在的矛盾,如食品安全监管。过去多头监管容易造成管理盲点,而且容易互相扯皮、推卸责任。现在这个问题解决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责任明确,不会再推诿。同时一个部门专管食品安全,可以专心搞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将来会专业化,监管也会越来越到位。 
  “机构改革到位了,只是开始还有两项工作要做:一是优化内部机构的设置和人员安排,二是创新管理思路。”周文彰认为,办公厅、人事局、研究室、机关党委、工青妇等保证机关运作的部门是必要的,但是数量不能太大,因为编制有限,就要保证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的职能有足够的机构和队伍,减少管家务的,增加跑外勤的。 
  全国有几十万家食品加工企业,有数不清的加工摊点,怎么来管理?周文彰表示,这就需要创新管理,调动居委会或村委会的积极性,让他们承担食品监督管理的职责,实现全社会全面监管。 
从体制上解决 食品安全问题
  中央编办副主任王峰解释说,本次改革组建的正部级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是要从体制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王峰说,过去,食品监管采取分段管理,生产环节或者加工环节归质检部门监管,流通环节归工商部门监管,餐饮环节或者消费环节归食药部门监管。本来一个相互联系非常紧密的监管环节,被切成三段了。严格来讲,这是不符合管理科学规律的,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要么重复检查、重复管理,要么就形成监管漏洞,形成空白。
  这次我们把这三段合起来,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现在的食品委员会办公室整合起来;同时,把工商局和质检局的流通和生产环节两部分职能,包括各自的工作人员,一边一个司,整合进来,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这个机构是一个正部级机构。第一,解决了分段管理多年没解决的问题,使得机构头绪少了;第二,过去在分段管理体制下出现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至少可以在体制上避免监管的漏洞,使得监管能够更到位。即使出了问题,责任也好追究,十分明晰。
国家食药监管局历史沿革
2008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归口管理。

2003年
  2003年,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然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98年
  在国家医药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82年
  国家医药管理总局改称国家医药管理局,隶属卫生部。

1978年
  成立国家医药管理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卫生部代管。

  国家质检总局
  2001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而成。
国家工商总局
  2001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升格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最高职能部门。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2010年2月设立,主要落实食品安全法,领导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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