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3月10日讯(记者 曹剑) 9日晚上10点,交警查获两起醉驾,一位驾龄11年,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照;另一位司机一查血液酒精含量214mg/ml,也要被依法处理。 9点50左右,一辆标致轿车进入管制路段,交警随即将其摆停。男子摇下车窗后,交警闻到一股浓浓酒味,用吹气式侧酒仪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92mg/ml,达到醉驾标准。 交警二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刘明说,男子持有A1驾驶证,目前已经有11年驾龄,但是因醉酒,驾驶证会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当晚10点多,另一名男子开一辆QQ轿车进入管制路段,被交警拦下,交警看出男子已有明显醉意,让他下车检查。交警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陈俊岭拿来酒精测试仪,男子不配合,称接单位通知来帮忙。 民警带男子到医院抽血检测,吹气显示214mg/ml,是醉驾标准的3倍。再三要求男子抽血被拒后,立刻为男子强制抽血检测。 11点左右,男子所在单位负责人将他带回,交警暂扣男子驾驶证等待进一步处理。 (奖励线索提供人 刘先生 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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