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齐 璐 报道 □通讯员 王晓艳
本报3月10日讯 3千元购买的新手表只佩戴了七八天,分针就出现松动现象,找到商场要求更换,却被以“贵重物品不退换”为由拒绝,这让荣成消费者张先生很郁闷。 日前,张先生来到荣成市区某商场,花了3千多元钱买了一块天梭牌手表。可用了刚一个周的时间,手表就出现分针松动、走时不准的情况。张先生找到商家,商场销售人员对手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手表外壳有一处点状凹痕,认为是遭受外力撞击导致分针出现松动,不属于质量问题。并以贵重物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为由,拒绝张先生的换货要求。 于是,张先生只好找到荣成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经过仔细检查,认为商场工作人员做出的结论不成立。并且商场作出的“贵重物品概不退换”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霸王条款,是明显的合同违法行为。经调解,商场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块新手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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