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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民间公益组织,曲折中前行
文/本报见习记者李超片/本报记者姜文洁
  • 2013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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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锐志乐善爱心公益组织将爱心物资集中起来运往要救助的小学。
  ▲锐志乐善公益组织将爱心煤炭运到芦芽小学。
  ▲2012年12月28日,淄博爱心公益群在市博物馆广场募捐。
  ▲锐志乐善爱心公益组织为山区小学安装了多媒体设备。
  “做公益是一件好事,可是真的做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真可以用‘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来描述民间公益组织的现状。”淄博阳光公益群负责人马先生感慨道。目前在淄博活跃着几十家大大小小的民间公益组织。被人误解、募集资金难、缺少规范的运作机制、尴尬的身份、难以持续发展……近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都是目前淄博民间公益组织面临的问题。
◆常被质疑误解,好事却不好做
  据了解,淄博当地的民间公益组织大多组织松散、人员来去自由,成员大部分都是自愿参与,他们通过QQ群、短信等联络,成员平日工作,有活动时负责人召集一下,大家自愿参与,带有一定的随意性。
  “刚开始有人质疑、说我们是出风头,我们的公益群刚成立时才几个人,每次募捐都是我自己带头,日常的花销也是自己掏腰包。还有人质疑捐款是不是做到了专款专用。”淄博爱心公益群负责人于恒龙是一名的哥,已经做了三年多公益,说起其中的艰辛他深有体会。
  淄博阳光公益群负责人马先生告诉记者:“有一次我们去沂源捐助贫困儿童,本来是一次性资助一年的费用,但是怕他们乱花钱,就先捐助了半年的费用,结果就有人质疑是不是我把剩余的钱拿走了。”
  淄博“锐志乐善”公益组织成立于2011年11月,负责人宋女士说,他们也遇到了不少难处:“我们就是起个中介的作用,搭建爱心人士与救助对象的平台,我们一般不直接接触现金,但是就是这样,也会有成员质疑钱用到哪里了。”
  据了解,淄博大部分民间公益组织内部均没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所有行为均是自愿,成员流动性大,这就给管理带来了不便。
  “我们也想规范一下,但是不现实,因为大家都是自愿参与的,都是平等的,如果用制度去管理,会导致一些成员流失。”于恒龙说。
◆找不到婆家,身份很尴尬
  目前国内只有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公募基金会可以公开募捐,没有注册、没有公募资格的组织就不能公开募捐,而淄博民间公益组织几乎都没有注册登记,它们的身份很尴尬。
  “也不是不想注册,而是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我们当时找了好多单位,但是人家都不同意,不愿意找这个麻烦。”一公益组织负责人告诉记者。
  “民间组织的注册主要问题是找不到挂靠单位,我们也帮着联系了一些单位,但是这些单位都不同意,按照目前的政策,找不到挂靠单位就不能注册。”淄博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什么一些单位不愿意做业务主管单位呢?记者从相关人员那里了解到,主要是一些单位怕找麻烦,万一出点事,作为主管单位也会受牵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公益组织做了好事,传递了正能量,我们是支持和鼓励的,但是受政策限制,他们要注册必须符合规章流程。”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
  不能注册,缺少监管,也不能对其发展给予指导与扶持,这实际上并不利于民间公益组织的长远规范发展,淄博“新阳光”残疾人互助家园负责人聂女士表示,现在并没有一个明确的部门对公益组织进行统一管理,民政部门、团委、文明办都或多或少的管着一些,但是职责都不很明确,这也导致民间组织的发展参差不齐。
◆倡导快乐公益,渴望政策引导
  对于民间公益组织注册登记的问题,一些公益组织的负责人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他们一方面希望政府能够进行扶持和鼓励,另一方面却和政府保持着距离。
  “注册这么难,那就不注册了,再说了注册后对组织人数、开展活动、规章制度都有要求,太束缚了,我们不想被人管,我们就是一帮有爱心的人聚在一起做点事情,也没有很高的期望。”
  “我们希望政府能对民间公益组织扶持一下,能出台一些鼓励和引导政策,但是对我们内部的事情尽量少搀和,否则就改变了我们的初衷,管的多了,人员肯定会流失,我们也就没有活力了。”一公益组织人士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民政部门则希望公益组织在自身完善与发展上下功夫,“当前民间公益组织还比较松散,带有一定的盲目性、随意性,他们需要对自身进行完善,更加公开透明。”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民政部门也给了公益组织一些建议,比如挂靠到公益总会,但是公益组织认为这样就受限制,失去了自由,“我们就是倡导快乐公益,只要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别人就行了,不想让别人搀和。”
  但是也有公益组织的负责人表达了不同的看法,“救助帮扶的大头还是在政府,我们民间的只是一个补充,而且力量有限,需要和政府的合作。淄博的民间公益组织刚刚起步,需要一些必要的指导和扶持,但是找不到一个主心骨。首先就是注册难题,相关部门应该更开放,提供更多便利,其次就是应该建立一种机制来规范这些组织的运作。”淄博“新阳光”残疾人互助家园负责人聂女士说。
保持公益目的 专业化是趋势
  “随着国家对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视,以后的发展趋势肯定是对社会组织的注册管理更加灵活,更加开放,政策肯定会变。实际上民政部门、公益组织也都在等待新政策的出台。”山东理工大学社会学教授秦克寅说。“政府也意识到了民间组织的重要性,从目前来看,民政部门的态度还是积极的。”
  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重点培育、优先发展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秦克寅指出,新的政策虽然出来了,但是只是指导性的,具体政策还不确定。打铁还需自身硬,民间的公益组织,应该从完善自身上做起,专业化、规范化是必经之路。
  “诚信是公益组织的根本,国内的社会组织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很多东西还在摸索,做公益并不是只有爱心就够了,对公益组织来说,一定要加强内部管理,形成公开、透明、规范的运作机制。更重要的是要走专业化之路,专注于某一方面,这样也更容易让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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