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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将设立代表接待日
人大代表是否联系群众要记入档案
  • 2013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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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3月11日讯(记者 白雪岩) 日前,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意见中指出,今后要设立人大代表社区工作站、代表接待日,代表个人个别走访等形式,加强市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
  11日,记者从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了解到,出台这个意见主要是为密切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意见中提到,今后将通过设立人大代表社区工作站、代表接待日,代表个人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视察调研、设立公开电话、代表电子信箱等多种方式,畅通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渠道。
  据介绍,代表接待日是以代表小组和“代表之家”为依托,将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的16日作为固定的代表接待日,主要是让代表能够广泛地听取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的利益诉求。同时,可在较大的社区尝试设立人大代表社区工作站,常年接待群众。
  另外,作为市人大代表,今后还要深入社区或村居,开展社会专题调查、结对帮扶困难户等活动,人大代表与老百姓联系的情况今后还将记入代表履职档案,并作为代表参与评先创优的一个重要条件,而且还作为换届时继续提名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重要参考依据。
  意见中指出,人大代表要把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与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严格区别,不得借执行代表职务进行个人的职业活动,不得利用代表权利为本人或者亲属牟取不正当利益。在执行代表职务的活动时,严禁接受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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