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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转直行道上直行咋被罚? |
交警:之前只能直行,去年12月改为左转与直行都可以 | |
- 2013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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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袁鹏) 2月28日,家住市中区的张先生在为自己的车辆处理违章记录时被告知,他的车在2012年4月4日由北向南经过解放路与兴安街路口时,违规从左转车道直行。张先生感到很困惑,那个车道明明是左转直行混合车道,怎么违章了呢? 张先生称,他家住在立新小区,在三角花园经营一间商铺,经常开车经过解放路与兴安街路口。2月26日他去给车辆做年审,被告知车辆有违章记录尚未处理。张先生赶到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车辆在2012年4月4日由北向南经过解放路与兴安街路口时,从道路内侧的左转车道直行,属于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被处以罚款100元、扣2分的处罚。 张先生表示,那个路口他非常了解,由北向南方向有2个机动车道,内侧是左转可直行车道,外侧是直行可右转车道。他交了罚款后专门去实地观察过,确实没有问题,所以觉得自己被冤枉了。 11日,记者来到了解放路与兴安街路口,发现张先生对车道标示的描述并没有错。于是记者找到枣庄市市中区交警大队,调取了当时的违章记录照片。 根据抓拍照片显示,张先生的车辆在直行信号灯变绿时,从内侧车道直行经过路口。然而照片也显示,当时的内侧车道标示为左转车道,不可直行。市中区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内侧车道现在已经改为左转可直行车道,但是由于张先生违反了当时的交通信号指示,所以对张先生的处罚是没有问题的。 据介绍,由于这个路口道路窄,人流量大,以前只有一条直行车道的时候非常容易造成拥堵。于是2012年12月对车道进行了调整,内侧车道改为左转可直行车道,在直行信号灯变绿时如果内侧车道未被占用,则可借内侧车道直行。但不可在内侧车道上等待直行灯,否则会影响左转或掉头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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