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大鹏 报道
本报3月12日讯 犯罪嫌疑人王某婚内不甘寂寞,抛妻弃女发展婚外情,并和情人结了婚。但他后来和情人经常发生矛盾,并遭到对方驱逐。2011年3月,两人再次发生争执时,不甘受辱的王某用匕首将情人刺死。近日,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烟台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王某和卢某是1995年认识的,那时卢某离婚后带着女儿生活。两人认识后很快住在了一起,并合伙买了出租车和房子。2001年,王某不顾家人劝说,抛妻弃女,坚决和卢某结了婚。他和亲人们都闹僵了,那几年也互不走动。 但自从和情人结婚后,王某的收入日渐减少。2002年,王某把出租车卖了,买了辆车跑黑出租。2005年,王某又把这辆车卖了,开始帮别人开车挣钱。随着收入的逐渐减少,两人之间开始出现裂痕。 从2010年开始,两人关系变得十分恶化,卢某经常不回家,并且一回家就撵王某走。从那时起,王某就觉得卢某有外遇了。卢某曾严厉地告诉王某,如果他在这住也行,但每个月必须给1000块钱的生活费。收入微薄的王某没有答应。 2011年3月2日,王某在家吃晚饭时喝了半斤白酒。晚8点许,卢某从外面回家,两人又吵了起来。两人越说越僵,最后卢某非要撵王某走,王某拿了一把匕首放在脖子右侧对卢某说:“你明天让我走,我今天就死在你眼前。” 根据王某供述,卢某一看王某拿刀了,就来夺王某的刀。王某往后退时不小心把脖子割伤,这时卢某还在和他夺刀,王某生气极了,就用刀朝卢某身上捅了几刀。后来刀被卢某夺去,向王某的腹部捅了一刀,王某晕倒在地,等他醒来后,卢某已经死亡。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但这是由生活琐事引起的案件,可以视赔偿情况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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